阿巴斯写的剧本,有些平庸了。
侯赛因穿地齐齐整整进珠宝店仍遭遇歧视,这天下午和朋友因学生身份逛服装店有类似境遇,自身也不能幸免。他拖着赤足在豪宅里行走,疲惫感胜于新奇,昨天大家讨论说到这是更真实的“穷人”状态。无论是借剃刀脱外套脱袜,还是突然停止吃富人的披萨,分披萨给警察等,其中有身为“穷人”的良好素养,这都是比《寄生虫》的急切要好的地方。 或许能“感同”却无法“身受”的是侯赛因第二天选择不为图财的抢劫和自杀,整体环境如何让个人绝望至此。对此,个人又该如何对抗。
那些摩托车上的絮絮叨叨和得不到回应的复读机提问也太阿巴斯了。金钱的等级蔑视,警察的权力蔑视,他们在底层苟延残喘,沉默且无声地走过他人的宫殿,最后成为压烂的披萨和沾满血迹的运动鞋。
循环与闪回的张力,重复着送货,重复着窥探者破局的想法,重复着心理防线的崩溃。是一座逻辑闭环的城市。
与同年出品的贾樟柯《任逍遥》高度重合,类似的国家总是有类似的社会问题和边缘人物。